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市场行为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的诚信评价工作,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3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 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经营活动的企业。
二、 组织管理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 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下设评定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工 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造价站”)负责,评定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造价站。
三、 评价方法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经营活动的企业登录市住建局—长沙建设工程造价网 (http://szjw.changsha.gov. cn/hncsec/)“造价监管系统”,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通过造价监管系统进行评价、排名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价情况,每年发布一次诚信企业等级名单。
四、 评价内容和标准
评价内容包括基准分、综合能力、企业业绩、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诚信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和不规范行为,具体内容和标准见附件:《长沙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 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基准分(20分)
在造价监管系统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直接获得(需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编号、法人及技术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二) 综合能力(12分)
“人力资源"中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造价工程师查询"系统进行核实。“社会服务" 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市造价站核实认定的数据计算。
(三) 企业业绩(22分)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申报成果文件的造价金额和收入,由造价监管系统自动计算分值,申报成果文件时应 上传咨询合同(扫描件)、发票(扫描件),营业收入发票 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相对应。
(四)造价咨询成果质量(35分)
“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评优"根据省统一组织的年度成果 文件检查结果;“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抽查及日常监管”根据市住建局、市造价站组织的成果文件抽查结果及日常监管情况。
“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抽查”由市住建局、市造价站在工 程造价咨询企业上报的业绩成果文件动态抽查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日常监管情况''包括市造价站日常备案、概算审查、接受投诉处理以及审计部门和业主单位提供的统 计资料等。如抽查中发现造价咨询成果质量问题的,有关部门反映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出现问题经核实的,则按《标准》实施扣分。如检查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伪造成果文件的,将依照《标准》实施扣分。如造价咨询文件发生严重质 量问题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强制性标准或者伪造资料的,除按《标准》实施扣分外,按《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 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并上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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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记录(11分)
“良好记录"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行申报并经市造价站核实认定。
(六) 不良行为记录和不规范行为(扣分项)
“不良行为记录"以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不规范行为"以市住建局 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造价咨询专项检查、接受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为准。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发生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 设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经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 门认定,形成的违法违规记录。
不规范行为,是指从事工程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在工程计价活动中发生的违规行为程度相对轻微尚未构成不良 行为记录的行为。
五、评价结果公示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动态情况在市住建局一长沙建设工程造价网公示,企业业绩、社会服务、 良好记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被评价人对 评价结果提出异议后,下一个工作日正式纳入造价监管系统 计算排名。
(二)每年度末得分结果作为本年度诚信企业评价依据。 初步评价结果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在市住建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被评价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向评定小组办公室提出,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评定小组办公室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经核实后确认评价有误的,应予以纠正。
年度评价结果由市住建局发文,同时在市住建局网站、 《长沙建设造价》上进行公布。年度评为AAA、AA的工程造 价咨询企业颁发牌匾。
六、评定等级
(一)诚信评定等级分为AAA、AA、A,合格四个等级。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评定每年公布一次,评定等级结果实 行动态管理。
(二)评定满分为100分。评定得分90分(含90分) 以上的为AAA级企业;评定得分80—89分的为AA级企业; 70-79分为A级企业;60-69分为合格企业。
评价结果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年度内评为AAA、AA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录入“长沙市住建行业诚信监管一体化平 台"和“信用长沙"。
在评价过程中参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价资格,并在市住建局官网''曝光台” 专栏进行曝光。
七、其他
(一)本通知由湖南省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二)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长住建发〔2017)186号)同时废止。